实验室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加强油气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实验室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结合我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实验室设置开放课题的目的在于健全实验室建设,补充和完善实验室主体的研究内容、围绕实验室主体方向探索新的学科增长方向、协助建立本实验室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实验室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实验室执行研究所制定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凡属本实验室科研工作或本实验室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所研究的论文、专著、成果、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学风建设条例

       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是实验室的立足之本。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条 实验室成员(包括固定人员、流动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实验室科技论文发表管理规定

实验室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所有在科研设备处注册为中国科学院油气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的设备,无论是什么经费来源,均为实验室财产。实验室关于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国科学院油气资源研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

实验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有限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研究所财政法规办事,便于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保证有效监督,根据我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在实验室的建设中起关键的指导、监督与评审作用,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研究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等。